全体师生员工:
为维护校园交通秩序,消除安全隐患,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,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校园管理规定,现就规范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停放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指定停放区域:电动自行车停放地点由尚医楼北侧转移至二食堂北侧室外停车场,二食堂室外停车场不再停放机动车,燃油摩托车建议停放到校内各车库。
二、禁止停放区域:严禁在教学楼、图书馆、食堂等建筑物的门厅、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楼梯间及消防栓周边停放;禁止占用校内主干道、人行道、绿化带及无障碍通道;严禁将车辆推入教学楼、宿舍、办公楼等室内场所及电梯轿厢。
三、管理要求:请师生自觉遵守停放规定,从2025年10月30日起,将对违规停放的车辆进行统一清理,后果由车主自行承担。
特此通知。
党委保卫部(党委武装部、保卫处)
2025年10月28日